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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水利弄19-101)

发布时间:2025-07-04 10:5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编号: 锡登公网字【2025】218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033800 陆为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20213008011GB05112F20484001 水利弄19-101  
2
锡南国用(2001)第32832号 陆为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水利弄19-101
 

 

 

登记机构: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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