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水秀新村604-1101)
发布时间:2025-07-16 12: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编号: 锡登公网字【2025】334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
1
|
苏(2025)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47825号 | 张秀凤 丁黎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20211001174GB00101F00030002 | 水秀新村604-1101 | 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
登记机构: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 07月 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