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潭新村32-201)
发布时间:2025-08-02 15:1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编号: 锡登公网字【2025】22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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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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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1000049739 | 周华宝 顾晓平 | 320213016033GB00018F00010027 | 刘潭新村32-201 | 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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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1000061313 | 周华宝 顾晓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320213016033GB00018F00010027 | 刘潭新村32-201 | 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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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北国用(2008)第04000919号 | 周华宝 顾晓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320213016033GB00018F00010027 | 刘潭新村32-201 | 土地使用权证书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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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10014696 | 周俊 陈美琦 | 320213016033GB00018F00010027 | 刘潭新村32-201 | 预告登记证明 |
登记机构: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 08月 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