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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潭新村32-201)

发布时间:2025-08-02 15:1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编号: 锡登公网字【2025】22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WX1000049739 周华宝 顾晓平   320213016033GB00018F00010027 刘潭新村32-201 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2
WX1000061313 周华宝 顾晓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20213016033GB00018F00010027 刘潭新村32-201 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3
锡北国用(2008)第04000919号 周华宝 顾晓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20213016033GB00018F00010027 刘潭新村32-201 土地使用权证书
4
WX10014696 周俊 陈美琦   320213016033GB00018F00010027 刘潭新村32-201 预告登记证明

 

 

登记机构: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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