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宜兴市周铁镇竺山湖段太湖藻水处理提升工程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5〕32号)
发布时间:2025-09-12 10:4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宜兴市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兴市周铁镇竺山湖段太湖藻水处理提升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5〕235号),你市上报的宜兴市周铁镇竺山湖段太湖藻水处理提升工程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请按照批复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