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江海东路101-12-602)
发布时间:2025-09-16 16:0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编号: 锡登公网字【2025】80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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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锡崇他项(2012)第000646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东支行 | 抵押登记 | 320213006059GB00003F00000021 | 江海东路101-12-602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登记机构: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 09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