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宁海里66-501)(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继承登记)
发布时间:2025-09-25 14:3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编号: 锡登公网字【2025】9013号
许建华申请坐落于 宁海里66-501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许建华、金超承诺: 金超是金洪喜与许建华的独生子女。 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及《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等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24号)要求,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60日内( 2025年 11月 24日之前),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联系方式:
|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
| 1 | 金洪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宁海里66-501 | 10018412 | 许建华 |
| 2 | 金洪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宁海里66-501 | 10059969 | 许建华 |
登记机构: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 09月 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