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观湖湾花园18-201)
发布时间:2025-10-20 15:2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编号: 锡登公网字【2025】1088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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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Q100055153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抵押权 | 320214004107GB00002F01190003 | 观湖湾花园18-201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登记机构: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 10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