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 不动产登记公告 / 不动产遗失声明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声字(2026)锡登公网字【2026】4369号号(春江花园320-102)

发布时间:2026-02-12 13:5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坐落于 春江花园320-102,证号为 苏(2023)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83016号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含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夏进
20260212

微信

微博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