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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副局长史新明赴无锡开展“换位跑一次”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28 08:4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林业系统政务服务,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5月25日,省林业局副局长史新明率太湖办负责人一行,深入太湖风景名胜区,以项目建设单位经办人身份,开展“换位跑一次”活动,体验“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查找风景名胜区行政许可的堵点、难点问题。

  换位体验开始前,史新明实地调研了锡惠景区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保护情况,与景区管理单位研讨交流,详细了解景区资源保护、建设管理方面的诉求,现场查看了古银杏保护情况,询问保护提升方案,耐心细致讲解风景名胜区法规及古树名木保护政策要求。

  换位体验实践环节,史新明到无锡市林业局窗口对照风景名胜区行政许可办事指南递交了项目申请材料,全流程参与项目受理、审查、决定等关键环节,直观感受业务工作人员履职细节;与项目建设单位、省市两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深入交流,细致了解太湖风景名胜区行政许可咨询服务、跨层级报批、联动协同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

  换位体验活动后,史新明对省市管理机构高效协同、专业指导和优质服务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以此次“换位跑一次”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工作不足与漏洞,不断提升风景名胜区行政许可服务效能:一是优化审批服务,主动对接驻地单位需求,精准纾困解难,在上下联动、简化流程、便民服务上下功夫,推动风景名胜区行政许可提质增效;二是强化业务指导,科学指导项目实施,进一步挖掘古树名木等景点景源的生态价值、景观价值和文化价值,抓实抓细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工作;三是强化建章立制,重点围绕资源管护、发展路径、监管机制等方面提炼实践成果,将行之有效的实践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系统吸收进正在修订的《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正在制订的《江苏省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办法》中,不断完善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法治体系,为风景名胜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来源:省太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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