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出让公告 锡经告字[2026]3号
发布时间:2026-05-28 18:3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9X/2026-00287
- 生成日期
- 2026-05-28
- 公开日期
- 2026-05-28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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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挂牌出让公告锡经告字[20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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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锡经告字[2026]3号
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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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总可建设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
土地出让金出让起始总价 |
竞买 保证金 |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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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 |
绿地率 |
建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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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国土(经)2026-8 |
XDG-2026-7号地块 |
梁溪区吴桥西路与广惠路交叉口东北侧 |
62765.5 |
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核定建筑面积占总核定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10%,上浮不超过总核定建筑面积的1%且不超过1000㎡)。 |
>1.01且≤1.6 |
≤40% |
≥30% |
住宅建筑高度≥12m(4 层),且≤54m,其中沿运河25 至50 米范围≥12m(4 层),且≤27m,50至100米范围≥12m(4 层),且≤54m;非住宅建筑高度≤24m。 |
净地 |
124990 |
24998 |
|
|
锡国土(经)2026-9 |
XDG-2026-14号地块 |
梁溪区北滨路与广滨南路交叉口西北侧 |
46536.7 |
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01且≤1.2 |
≤30% |
≥30% |
住宅建筑≥12m(4层),≤54m ;非住宅建筑≤24m。 |
净地 |
92401 |
18481 |
|
|
锡国土(经)2026-10 |
XDG-2026-10号地块 |
锡山区规划道路与泾声路交叉口东南侧 |
28937.0 |
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01,且≤1.2 |
≤30% |
≥30% |
住宅建筑≥12m(4层)且≤54m; 其他建筑≤12m。 |
净地 |
21072 |
4215 |
|
|
锡国土(经)2026-11 |
XDG-2026-9号地块 |
滨湖区陆马公路与苏锡常高速公路交叉口东北侧 |
35683.8 |
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01,且≤1.05 |
≤35% |
≥30% |
住宅建筑≥10m且≤15m(≤4层);其他建筑≤10 m;满足机场净空、雷达站净空要求。 |
净地 |
31178 |
6236 |
|
|
锡国土(经)2026-12 |
XDG-2026-15号地块 |
新吴区城南路以东,旺庄港以北 |
58398.2 |
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01,≤1.2 |
≤30% |
≥30% |
住宅建筑≥12m(4层)且≤54m ;其他建筑≤12m ;满足机场净空、雷达站净空要求。 |
净地 |
71227 |
14246 |
|
|
锡国土(经)2026-13 |
XDG-2026-17号地块 |
梁溪区风雷立交北匝道与规划道路交叉口西南侧 |
9987.2 |
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核定建筑面积占地块总核定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5%,上浮不超过总核定建筑面积的1%且不超过1000㎡);商务金融用地(核定建筑面积占地块总核定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10%,上浮不超过总核定建筑面积的1%且不超过1000㎡)。 |
>1.01,≤1.1 |
≤32% |
≥35% |
住宅建筑高度≥12m(4 层),且≤40m;非住宅建筑高度≤24m;满足机场净空、雷达站净空要求。 |
净地 |
14864 |
2973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被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禁止进入无锡土地交易市场竞买土地的单位,不具备竞买资格。申请人可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所有地块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要求。住宅类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 特别提醒:地块具体竞买条件均详见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资料(下称“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中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四、竞买人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贷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同一地块,同一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含联合竞买)。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人视为同一竞买人;凡与竞买人之间有直接或间接参股、控股、投资等关联关系的法人,也视为同一竞买人,但竞买人的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非控股股东或非实际控制人除外。如违反出让公告,不予返还全部或部分竞买保证金,并取消竞买资格,竞买人一年内不得参加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五、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一)网上公告及下载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26年05月28日至2026年06月16日17时00分止;
(二)网上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至2026年06月24日17时30分止;
(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至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止;
(四)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
六、特别提醒:在挂牌期每个竞买人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且可以以多个加价幅度多次报价。
七、本批次限时竞价至当日19时00分,已启动限时竞价程序的地块于当天完成竞价,其余地块在第二天09时30分继续开始下一地块的限时竞价,依次类推。
八、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九、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挂牌出让公告》有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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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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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无锡市文华路199号 |
0510-85726069 |
钱雯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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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分局 |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南路2号 |
0510-88210092 |
刘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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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分局 |
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16号 |
0510-83595926 |
王晓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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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分局 |
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78号 |
0510-85139152 |
华立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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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分局 |
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9号 |
0510-81021512 |
王 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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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分局 |
无锡市梁溪区学前西路2号 |
0510-82716619 |
周新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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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网址 |
http://zrzy.wuxi.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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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自然资源交易专栏 |
http://zrzy.wuxi.gov.cn/zrzyzl/index.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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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
http://zrzy.wuxi.gov.cn/zrzyzl/gyjsydwsjyxt/index.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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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