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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市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5 16:3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及决议决定、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初步研究,拟废止《市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9〕206号)。

  现就废止《市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于7月5日前反馈:

  1.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xgtfg@126.com。

  2.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411,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处收(邮编:214131),电话:0510-81827567。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废止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10-81827583。

  附件1:锡政发〔2009〕206号-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DOC

       附件2: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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