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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凤凰璟园45-1401)

发布时间:2026-07-14 11:0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00135090

汤荣魁、左平花

凤凰璟园45-1401

不动产证

2

2023015878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

凤凰璟园45-1401

不动产登记证明

 

 

 

 

 

登记机构: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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