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古树和后备古树资源保护名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09 10:1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江苏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通知》(苏绿办〔2023〕9号)要求和《江苏省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无锡市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规定,我市于2023年8月开始,开展了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无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古树名木专家,对前期从社会各界收集到的市区内未纳入现有保护名册的古树和后备古树资源信息,逐一现场鉴定、综合评审,形成了拟报市人民政府认定和公布的古树名录(共125株)以及拟由古树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和公布的后备古树资源名录(共137株),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9日至8月15日,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市绿委办、市市政园林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0—81827642(市绿委办)0510—81823613(市市政园林局)
无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8日